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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项目

建筑企业专业承包资质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8.1 一级资质标准

18.1.1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18.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3)技工: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18.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1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3 项;

(2)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 2项。

18.2 二级资质标准

18.2.1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18.2.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 3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3)技工: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业绩: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8.3 承包工程范围

18.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18.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6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