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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项目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装备承制单位的类别与资格认证
装备承制单位,是指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保障条件,能够提供与装备直接相关的产品、技术和技术服务的单位。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是指承担装备及配套产品研制、试验、生产、维修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为确定申请承担装备承制任务的单位是否持续满足要求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客观的检查、资格评价并形成文件的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对具有下列产品的申请单位可优先受理:一是属于军方急需的;二是属于行业技术领先、填补军事技术空白的;三是属于军选民用产品,参与军方招标并已中标的。证书有效期:5年。

一、类别划分

“承制证”实施分类审查制度,分为A类装备承制单位和B类装备承制单位。
A类装备承制单位:主要承担的是军队专用装备,也就是承制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的单位。
B类装备承制单位:主要承担军选民用产品,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民用通用标准生产制造,且满足军队装备使用和保障要求的产品。
注意:取得A类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企业可同时承担B类范围内的任务,B类承制单位只能承担所在范围内的项目。

二、申请条

A类装备承制单位

(1)企业成立满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

(7)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B类装备承制单位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 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3)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同等效力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注意:

A类:需要企业取得军工保密一级或者二级证书、建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以上两项不符合的无法申报。

B类:不需要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需要提交保密承诺书并建立保密制度,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是国标,而非国军标)或者同等效力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另外一定要记得先拿到军方订单才能申请,这里的军方订单指的是军种总部装备部或战区装备部的合同。


三、所需材料

(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证明文件,包括:

(1)法人证书(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设立文件等)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设置和主要部门的职责、权限;

(4)管理制度清单;

(5)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6)单位章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汇总表;

(8)科研生产设备汇总表;

(9)测量设备汇总表;

(10)科研生产试验场所汇总表;

(11)已定型(鉴定)产品汇总表;

(12)科研成果、专利、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及证书复印件;

(13)主要协作单位汇总表;

(14)行政许可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质量管理证明材料:

(15)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仅适用于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装备承制单位应当建立符合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16)GB/T19001或同等效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仅适用于申请B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B类装备承制单位应当取得符合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7)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的质量标准清单。

财务资金状况证明材料:

(18)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履约信用证明材料:

(1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20)近三年交付军品或同类民品汇总表;

(21)近三年合同履行证明文件(由军事代表机构或相关采购方出具)复印件;

(22)履行社会责任相关证明。

保密管理证明材料:

(23)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承当装备任务涉密的,应当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保密资格);

(24)保密承诺书(承当装备任务不涉密的提供保密承诺书);

(25)保密管理制度。

注意: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证书和证件等证明材料应是有效的或是在有效期内的,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保密资格证书一般是前置条件。


四、申请流程

A类装备承制单位

向受理点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受理点组织预审查(仅限初次申请军队专用装备的承制单位)→上报申请材料→下达审查计划→实施审查→上报注册材料→列入《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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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装备承制单位

供应商参加军选民用装备招标中标拿到军方订单后,由装备采购部门向合同监管部门提出检查需求→合同监管部门进行资格检查→提报注册→注册审批→颁发注册证书。

部分地区可向当地军民融合办公室窗口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融办统一向装备发展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受理。


五、常见问题

Q

1、资格审查有哪些类型?

(1)初审,是对首次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进行的审查。

(2)续审,是对已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在《名录》注册有效期满前申请继续保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所进行的审查;续审申请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交。

(3)扩大范围审查,是对已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申请扩大承制性质和装备类别范围所进行的审查。

(4)年度监督审查,是对已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资格保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其是否持续符合要求的审查。

(5)重大事项专项审查,是对已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在发生重大违约、质量、保密等问题或承制能力发 生重大变化时,为确认其能否继续保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所进行的审查。


Q

2、从某一军兵种申请取得的资格,能承担其他军兵种任务吗?

可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为全军统一管理,资格证书全军通用。比如:从空军渠道申请取得的资格,也可承担海军或其他军兵种装备合同任务,前提是拟承担的装备任务,须在资格证书确认的承制装备范围内。


Q

3、什么是单独审查和联合审查?

单独审查,是指产品涉及一个军兵种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该军兵种单独组织实施。

联合审查,是指产品涉及两个以上军兵种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相关军兵种共同实施联合审查。


Q

4、参加武器装备招标活动必须要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吗?

不一定。参加军队装备部门组织的招标活动,原则上应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对于军选民用产品(B类)招标,参与投标单位可以没有资格,中标以后再申请办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Q

5、资格审查项目有哪些?

(1)法人资格: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任职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租用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合同,其他与法人资格有关的内容。

(2)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专业技术管理制度,技术人员队伍状况,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按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生产产品的能力,主体技术和关键技术掌握情况,主要配套单位协作关系,其他与专业技术有关的内容。

(3)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产品实物质量,质量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其他质量管理活动满足要求情况。

(4)财务资金状况:包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情况,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银行资信证明,其他与财务资金状况有关的内容。

(5)经营信誉:包括近3年有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近3年产品交货记录、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状况,近3年产品报价文件及相对应的装备订货合同,银行帐号未被冻结过的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完税凭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与经营信誉有关的内容。

(6)保密资格:包括保密资格证书,其他与保密资格有关的内容。

(7)军方提出的其他特殊要求:军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Q

6、审查结论有哪几种?

三种。

(1)“具备资格,推荐注册”;

(2)“不具备资格,不推荐注册”;

(3)“基本具备资格,经整改并验证合格后推荐注册”。

7大审查内容共包含了37个具体的审查项目,其中关键项9项、重要项9项、一般项19项。

经审查判定为“不具备资格,不推荐注册”的有3种情况:关键项有1项(含)以上不合格、重要项有3项(含)以上不合格、重要项加一般项之和10项(含)以上不合格。可以看出,在资格审查时,关键项是“一票否决”的。在9个关键项中有3项是质量管理方面的,足见在资格审查中对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